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
(四)副研究馆员
1. 具备博士学位,取得馆员职称后,从事档案工作满2年;或者具备硕士学位、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得馆员职称后,从事档案工作满5年。
5. 取得馆员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两项以上:
(1)主持或主研完成1项市(厅)级以上档案科研课题(项目),经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鉴定(验收)。
(2)作为主要起草人,编制本单位、本系统、本行业较为完善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正式印发并有效实施。
(3)作为主要起草人,编制档案相关国家(行业)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以上,并颁布实施。
(4)获得档案相关授权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1项以上。
(5)在市级以上档案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、档案学会、培训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中讲授过档案专业课程2次以上。
(6)独立或第1作者,公开发表档案专业论文2篇以上,每篇不少于3000字;或者在档案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,每篇不少于3000字。论文要求观点鲜明、内容丰富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无学术不端行为。
(7)独著或合著出版档案专业著作、教材、译著1部以上,在合著中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;或者完成正式出版的档案史料或参考资料的编纂任务,本人累计编纂10万字以上。
(8)独立或第1作者,撰写的解决本单位、本系统、本行业档案管理问题的研究类、技术类、建议类等有关材料1篇以上,每篇不少于3000字,并被市(厅)级以上单位采用。
(9)档案工作成绩突出,受到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表扬或表彰,或者入选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“三支人才队伍”中档案专家、工匠人才,或者通过省一级以上档案工作标准化管理评价的主要承担者。
(五)研究馆员
1.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或者学士及以上学位,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,从事档案工作满5年。
5. 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两项以上:
(1)主持完成2项或主研完成4项市(厅)级以上档案科研课题(项目),经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鉴定(验收)。
(2)作为主要起草人,编制档案相关国家(行业)标准2项以上或地方标准3项以上,并颁布实施。
(3)获得档案相关授权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3项以上。
(4)独立或第1作者,公开发表档案专业论文4篇以上,每篇不少于3000字;或者在档案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,每篇不少于3000字。论文要求观点鲜明、内容丰富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无学术不端行为。
(5)独著或合著出版档案专业著作、教材、译著1部以上,在合著中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;或者完成正式出版的档案史料或参考资料的编纂任务,本人累计编纂20万字以上。
(6)独立或第1作者,撰写的解决本单位、本系统、本行业档案管理问题的研究类、技术类、建议类等有关材料被市(厅)级以上单位采用3篇以上或省(部)级以上单位采用1篇以上,每篇不少于3000字。
(7)档案工作成绩突出,受到国家档案主管部门表扬或表彰,或者入选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“三支人才队伍”中档案专家,或者获得省(部)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。
注:“从事档案工作”既包括档案业务管理,即档案的收集整理、保管保护、开发利用等活动,也包括档案行政管理、档案法治、档案教育、档案科学研究、档案宣传、档案中介服务等工作。
档案方向专业著作:
《医院档案******数字化建设》
《城建档案资源******管理与******》
《******档案信息资源整合与开发》
《档案馆******建设与服务研究》
《******与档案数字化建设》
《人事档案资源******管理与建设》
《档案学理论******应用》
《******图书馆与档案工作实务》
《******高校图书馆档案管理》
《******档案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》
出书署名主编副主编的一些注意事项:
1.所有的正规书,不论是专著还是教材,都具有ISBN书号,图书的版权页数据在书的第二页(一般在扉页的反面),这个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分配的。
2.所有的正规书均是主编上网(主编在国家新闻出版署-国家版本数据中心可以查询到),副主编不上网、查不到,但是在书的前言会显示整本书所有的作者的工作单位、姓名、所撰写章节及字数。
3.咨询专著、教材署名之前,确认下单位(或当地)是否有出版社(国家级、省级、百佳社)、图书(专著还是教材)、署名位次(主编、副主编、编委)、字数等的要求。然后结合自身的情况(评高级、副高、中级)选择合适的著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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